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海子湖大道(沪蓉高铁-彭湖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TBJS20170109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海子湖大道(沪蓉高铁-彭湖路) (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356365体育投注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发改审批[2014]390号、荆楚经发审批[20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海子湖大道(沪蓉高铁~彭湖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项目西至207国道,东至荆襄外河西岸,道路总长71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55米。海子湖大道(沪蓉高铁~彭湖路)项目南起沪蓉高铁,北至规划彭湖路,路线总长3431.8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55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31801169.49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海子湖大道(沪蓉高铁-彭湖路)项目红线范围内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在建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的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2月 2日至2017年2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23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区景明观路12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9栋1201房
联 系 人:胡娟娟 联 系 人:王建林
电 话:15097015930 电 话:13145791285
2017 年 1月 24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