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楚国八百年城市公园(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28356365体育投注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荆楚经发审批[2016]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6126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145877平方米,绿地面积789035平方米,水体面积347285平方米,建筑面积21331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总投资: 约5.4268亿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楚国八百年城市公园项目施工图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采购—施工总承包服务。该项目主要分为A、B、C三个区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广场工程(停车场、园路铺装、木平台、广场铺装)、绿化工程(含绿化及土方)、景观水体、景观建筑、雕塑小品、景观桥梁等。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 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风景园林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2亿元,并且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以2015年审计报告为准);银行存款或授信证明不少于7亿元。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人员需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可查。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近三年内(公告发布日起始日前三年,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以从成立之日起算)申请人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合格申请人。
3.4.1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4.2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有不良记录;
3.4.4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当通过的申请人不足 7 家时,以实际通过的申请人家数为准(不得少于3家)。
7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确定原则: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申请人业绩合同得分高者排名在前,业绩合同得分又相同,以财务状况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财务状况得分又相同,以信誉得分高者排名在前,以上各因素得分均相同者,则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受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数量限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0 日至2016 年12 月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荆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5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现场递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银行进账单原件或税务发票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随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证明其身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荆州市景明观路128-1号 地 址: 武汉市徐东大街徐东嘉园B座
1902室
邮 编: 434000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胡娟娟 联 系 人: 胡运图
电 话: 15090715930 电 话: 18971013422
传 真: 0716-8728985 传 真: 027-88415709
电子邮件: 83453790@qq.com 电子邮件: huyuntu@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备注:1. 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的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风景园林工程。